【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任务,四川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省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5类顽疾。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现将近期四川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起典型案例转载给大家,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从中汲取教训。
案例一
如此“穿越”只为“形式上过得去”
2017年9月,四川省汉源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向阳村进行延伸巡察时发现了一个怪象:该村9月就已经做完2017年全年的党小组学习记录;党的十九大还未召开,组织学习情况却上了记录本……
就在延伸巡察前的3个月,汉源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党支部作出年度学习安排,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要求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和讲党课活动。
于是,每月组织全村党员集中学习的任务被该村党支部书记李磊“灵活”处理,他安排村委会副主任韩梅比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表,编造虚假开会情况,将学习内容誊抄到该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上以应付检查。
韩梅接到任务后,觉得每月记录一次很麻烦,于是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把全年的学习情况事先全部写好。为了让学习记录更“真实”,韩梅还专门查询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相关预告,将12月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的情况写入了学习记录本。
2017年9月,汉源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向阳村进行延伸巡察时发现,该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已记录至当年12月。其中还包括当时尚未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情况。巡察组随即将向阳村学习资料造假的问题线索移交给汉源县纪委。鉴于李磊的认错态度较好,大田乡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汉源县纪委对李磊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
案例二
一份公文4.8公里走了42天
2018年7月25日,遂宁市环督办发出了《关于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和安排,6个督察组于7月27日至7月31日对各区、县进行督察,该督察情况形成的反馈文件应尽快由市环督办汇总,并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运转,最终送市委领导签批。但事实上,这份文件最终在9月12日才姗姗送抵。据悉,这42天时间,很多都花到了协调签字等程序性工作上。一方面,市环督办虽然发出了通知,但在通知内,却并没有明确反馈意见收集截止时间。另一方面,在协调相关小组组长审签的过程中,因公休、出差未及时签字、催办不力等多种原因导致文件运转缓慢。此外,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审核完善文件过程中也存在审核不及时、未限定再次上报时间等问题,导致公文运转不及时。
2018年9月30日下午,遂宁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临时接到任务,需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调查遂宁市环督办公文运转有关问题。
遂宁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卢逸正是收到通知的第一批人,据他告知,从9月30日的紧急召集到10月5日得出初步结果和意见,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组每一天都会新增办案人员。“除了人社、政府办等相关纪检组人员,为了核实证据的合法性、引用法规的准确性,补充了审理室人员,对人员处分情况和处分档次进行定性和把关”,他说,“同时由于涉及县级干部,我们也补充了审查调查室人员。”
而随着对市环保局、市政府秘书科等相关部门20余人的深入调查,很快,调查报告出炉。10月5日,中共遂宁市纪委、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联合给出处理意见,追究12名相关责任人员以及遂宁市环保局责任。根据处理意见,遂宁市环保督察办主任康晓阳因“统筹、把控、催办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了解,这也是轻处分中最严重的一级。而被追责人员中职务最高的市环保局副局长邹凯则因“未尽到职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